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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食药监管改革新趋势:各地探索垂直管理
    【日期】 2015年12月2日   【浏览】 [1267]
    截至目前,全国31个省份中,尚有五省份暂未公布省级食药监部门的“三定”方案。各省份的食药改革大致分为“等待观望型”、“有限完善型”、“积极创新型”。

        不少业内人士担心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入混乱的“战国”时代,但从历史经验来看,“战国”之后是史无前例的“大一统”——5至10年内,工商、质监、食药这些市场监管部门可能趋于统一。

        浙江“憋了个大招”

        就像《大话西游》经典台词一样,“我猜中了头,却猜不着结局”。一直呼吁食药改革的全一凡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离开食药系统。

        2014年1月16日,全一凡被调离食药系统,投身教育事业。早在3年前,这位原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食药监局局长就公开撰文,建议工商与食药两大系统合并。别看全一凡早年出身工商系统,后来投身食药系统,但两大系统的上级领导都一致认为,他的这一想法是典型的“吃里扒外”。

       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,2013年年底,在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市县食药部门改革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,要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,各县(市)统一将食品药品监管、工商部门职责进行整合,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市场局)。

        原先被认为在2013年食药改革中等待观望的浙江,最终被证明是“憋了个大招”,这一动作远比单纯整合食品药品监管更为超前。

        “市场局的出现或许不符合个人利益或某些部门利益,却是大势所趋。”长期研究食药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注意到,在不久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中,已经明确提出“改革市场监管体系,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”。这意味着,5至10年内,工商、质监、食药这些市场监管部门可能趋于统一。

       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,截至目前,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中,除天津、新疆、西藏、宁夏、云南五省区暂未公布省级食药监部门的“三定方案”(定机构、定职能、定编制)之外,各地的食药改革已陆续进入实质阶段。

        实际上,各省在改革中并没有完全照搬国务院的范式。安徽省、上海浦东新区、武汉东湖开发区等地区,都出现了类似浙江市场局的设计,海南省食药监系统则获准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。

        种种迹象表明,相对于中国市场监管体系改革这盘大棋而言,本轮食药体制改革,仅仅是一个开始。

        食药改革“三型”

        “尽管国务院要求2013年年底之前完成改革,但通常机构改革需要两年时间。”胡颖廉认为,时间不是问题,关键是体制改革的实际内容和成效。

        由于改革涉及其他部门的编制、设备、经费等切身利益,调整起来有一定难度。有些省份持相互观望态度,想看看周围是怎么弄的。有些是特殊的客观原因,如新疆、西藏、宁夏等少数民族地区,因为独特的政治经济背景,改革进展也不大。

        天津市药监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调研工作早已完成,改革方案主要由市编制部门牵头设计。新疆药监局则称,自治区编办已经两次征求意见,最终方案在2014年1月底前有望出台。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位参与食药改革的人士则说,宁夏总面积小,人口只有四百多万,因此还没有发现好的模式可以参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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